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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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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報:局長可以做好些

正報:修法調研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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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崔世安以長官意志,在上任後三個月,迅速作出最重要的決定:修訂《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事前卻沒有公開諮詢新聞業界的意見。是次修訂不只觸及非常寶貴的新聞自由,政府極可能藉此機會,將互聯網納入兩法之內,可惜,公眾的關注不多,但是,事情發展至今,已敲響不少新聞人的警鐘。

事實上,修法進程已經展開,現在是第一階段:研究及民調。政府豪花三百五十多萬元,透過新聞局委託易研方案 (澳門) 有限公司 (下稱易研) 展開商議式民調。其舉措可理解為尊重民意,但是,回歸十多年來,政府何曾尊重民意呢?反之,令人擔心的是,政府或會挾著「民意」去收緊新聞和網絡自由。

筆者的基本質疑是,專業運作應否受「民意」主導。無論如何,米已成炊,是次民調已成為修法進程的起點,現時惟有專注其運作是否獨立、透明、科學。首先,甚麼是獨立呢?跟從委託方 (俗稱老闆) 的意思,設定調查的問卷時,不提問某些理應提出的問題,算是獨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