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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DPMacau 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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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日報:新華澳報倡訂從業員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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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負責人拜訪新華澳報,就《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修訂交流意見。 

新華澳報:由法系差別看兩法修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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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啟動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引起前線記者強烈迴響和傳媒學者中人質疑評議 。筆者作為前線記者一員,並參與過研究團隊的「商議或民調」專業組的“商議日”,從對兩法不甚瞭解到稍有研究,從對爭議不明所以到逐漸瞭解內情,筆者一直希望抱著客觀態度看待,並儘量保持沉默。筆者亦希望以這種態度來分析兩法爭議,純粹從法律及學術角度來看待問題。

澳廣視:新華澳報指修法不能削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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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電台消息)新聞局拜訪新華澳報,收集和交流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意見。新華澳報社長林昶認為修法必須慎重,修法不能削弱對新聞自由的保障,更要按照《基本法》的精神及適用於本澳的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內容,強化保障新聞自由;他認為,需要成立一個由民間主導的業界自律組織以及制定通則,而不應每每透過刑法處理有關個案,林昶稱,出版委員會成員不應單由業界代表組成,以免外界覺得「自己人查自己人」,影響公信力。(陳美婷 陳思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