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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常見問題

Q:是次商議式民調之商議日出席情況如何?

A: 在「商議日」,一共有277位民眾出席,代表了一個澳門的社會縮影,一共參與了由受訓主持人主持的40場小組討論、2場大組專家答問大會。是一次成功的體現公民參與的商議式民調參與商議式討論會的業界人士有29位,一共進行了4場小組討論、2場大組專家答問大會。是一次成功的讓業界充分表達意見的商議式討論會。



 


Q:是次商議式民調(DP)的商議日於幾時在哪裡舉行?

A:是次DP商議日於2011年12月4日,在教業中學新校舍舉行,活動持續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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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誰會出席?

A:在商議日,預計將有三百位通過隨機抽樣方式被邀請的澳門市民、數十位本地新聞工作者參與民調過程,另有六十多位來自全球各地的學者、專家、媒體人士將作為活動過程的觀察員,以及一支由二十位專業電影人士組成、來自香港浸會大學電影學院的拍攝團隊將全程拍攝。


Q:爲什麽要事前進行大型電話調查?

A:商議式民意調查(DP)的過程,首先要從公眾中隨機抽取一個有代表性的樣本,並對抽中的民意代表進行第一次問卷調查。本次DP將通過電話隨機抽取2,000位本澳市民詢問關於修法的相關認知和態度,借此了解澳門市民對於修法的整體意見。


Q:爲什麽要進行隨機抽樣?

A:科學的抽樣保證了最終分析結果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每一位市民都有平等的機會被抽中發表意見。


Q:參與DP的市民如何選取?

A:從第一次民調樣本(接受過電話訪問的2000名市民)中,再隨機抽取一個有代表性的樣本來參與商議過程,約300人左右,亦即形成一個具代表性的社會縮影。參與DP的市民,需在商議前後填寫兩份問卷,事後將與電話訪問結果作比較,檢視市民認知和態度的變化。


Q:參與DP的市民,事前需做哪些準備工作?

A:在參加商議之前,參與者會收到並需先閱讀由專家審議過、與討論議題相關、平衡的說明材料。我們會將相關的平衡資料分派給承諾參與DP的市民,市民需在DP日之前熟讀資料,便於DP日參與討論。


Q:什麽是平衡簡介資料?

A:平衡簡介資料是提供給DP參與者,用來了解討論議題的相關資料。資料中包括以往研究的文獻綜述、世界各地參考經驗及正反意見的陳述。平衡簡介資料由平衡簡介資料顧問委員會審視後定稿。


Q:什麽是平衡簡介資料顧問委員會?

A:平衡簡介資料顧問委員會由研究團隊邀請本澳的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組成,人數為七人,他們代表不同的觀點,以達致平衡的作用。成員包括:澳門科技大學學者譚志強博士、澳門大學傳播系陳懷林教授、立法議員(直選)陳偉智先生、澳門論壇日報社長丁乃時先生、澳門葡英傳媒協會主席雅士度先生、澳門日報副總編輯曾藝女士、澳廣視新聞部編輯葉國華先生。


Q:DP進行時,為何要進行小組討論?

A:在商議當日,參與者將被隨機分配到由受訓過的主持人主持的小組中進行討論。小組討論的重點,在於讓持有不同觀點者之間互相交流,這個審慎思辨的過程會促進市民對議題進行深入思考。小組討論結束時,每個小組需提交若干問題,供大組問答時向專家及官員提問。


Q:小組討論時,小組主持可以發表個人意見嗎?

A:不可以。小組主持人是一個中立的角色,其任務是控制討論流程,促進一個活躍的討論氣氛。作為一個協調員,不能夠發表個人意見來影響參與討論的市民。


Q:DP進行時,為何要進行大組問答?

A:參與者所在小組在討論結束後確定想要提出的問題,然後在大組交流中向專家和官員提問。參與市民在小組討論後總結出諮詢問題,專家和官員將於大組問答中向市民一一解答。大組問答意在為參與者釐清某些疑問,提供更充分的相關資料,並不強求所有參與者達成一致意見。


Q:出席大組問答的專家包括哪些人?

A:大組問答的專家組由研究團隊邀請與議題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擔任,邀請的原則是成員間可反映不同的觀點。是次擔任大組問答大會的專家組成員有:澳門科技大學學者譚志強博士、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學者趙麗如高級講師、澳門論壇日報社長丁乃時先生、澳門葡英傳媒協會主席雅士度先生、澳門日報副總編輯曾藝女士、澳門律師公會秘書長石立炘律師及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先生。


Q:今次DP收集的數據將如何處理?

A:有別於傳統的定量式民意調查,商議式民意調查兼具定量與定性的特點。在問卷設計中,依照不偏不倚、平衡、研究獨立等科學原則來設計。在商議日,將有超過20場的小組討論和4場大組問答,研究團隊將對此進行全文編譯,並形成龐大的文本資料。

    商議式民調的最終目的不是簡單地以少數服從多數作結論(不同於選舉投票預測或政治人物的評價民調),也不是要尋求共識,而是透過民眾在得到充分的資訊的情況下,經過與意見不同的人的討論以及有機會向專家尋求進一步資料的情況下,所表達出來的一種經過深思熟慮的意見分析;它除了提供在參與商議日前後的知識和態度等的一種定量的數據變化外,還併發出大量的定性的主意、想法、或者人們從來沒有在公開場合裏聽過的意見,也就是沉默的大多數的真實想法。

    是次商議式民調所得的專業新聞工作者的意見與普羅大眾的意見,連同研究團隊透過其他方式,例如媒體內容分析、網絡言論分析等等,將會構成這個特定議題的研究資料。研究結果並不是單純展現定量的數據,同時通過一種科學的、嚴謹的、透明的方法,在獨立研究的原則下,真實地反映各種不同的意見,而且數據背後是可以找到理據,而不是一些虛幻的純價值判斷或直覺反應。這樣,研究團隊可向委托方提供詳盡的、涵蓋不同觀點的、而且是具有代表性的參考依據。


Q:DP是如何執行的是什麽?

A:DP流程包括:第一次問卷調查->隨機抽選參與者->閱讀平衡的資訊->第二次問卷調查->小組討論->大組問答->第三次問卷調查->媒體報導。想了解更多信息,請按此

       是次關於「修改《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的方法是,根據抽樣原理,先在本澳總體人口中以隨機抽樣方式抽出2000位市民代表,進行第一次問卷民調;接著在這批市民代表中再以隨機抽樣方式抽出300位出席商議日,事前會向這批商議民調的代表派發經顧問委員會就相關議題審議的平衡簡介資料;這些市民在商議日到達現場時,會接受第二次問卷調查;其後他們被隨機分配到不同的小組,在受訓主持人帶領下討論相關議題和方案;然後再一起參與大組問答大會,各小組可向現場的專家團成員提問,以獲取進一步的資訊。最後,研究人員會再向該批市民進行第三次問卷調查;三次民調及討論將形成瞭解代表社會縮影的數百位市民經過深思熟慮後對議題所表達的意見。


Q:DP進行前後,參與者為何要填寫相同問卷兩次?

A:商議之前,參與者會被要求填寫一份問卷;商議之後,將再進行一次問卷調查。第二次問卷結果,代表了參與者經過深入思考、討論、答問後的最終民意。探究市民在參與DP前後的態度是否有顯著改變,是進行DP的重要目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