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Macau 的部落格澳門日報: 陳致平:修傳媒法促長足發展“澳門新聞界赴盧森堡及德國慕尼黑考察團”昨晚啟程 澳新聞界啟程赴歐考察 陳致平:修傳媒法促長足發展 【本報消息】“澳門新聞界赴盧森堡及德國慕尼黑考察團”昨晚啟程,率團的新聞局長陳致平表示,盧森堡傳媒生態與澳門相似,具參考價值,冀業界能獲得啟發;強調新聞自由對社會發展至關重要,當局修訂《出版法》、《廣播法》沒有既定立場,基本目標是促進業界長足發展。 法制網-法制日報: 修出版法澳门展开民调完成招标為收集澳門社會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意見,澳門特區政府新聞局早前就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完成公開招標程序。該局9月1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局長陳致平公布了有關服務的審標結果。 時事新聞網: 完成服務判給明年8月交研究報告【本報訊】新聞局早前完成了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的公開招標程序。由服務判給單位-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及其來自美國、葡萄牙及香港的專家學者組成的工作團隊首次在澳門引入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成功實踐的商議式民意調查法,開展廣泛、客觀和科學化的民調和分析工作。 新聞局12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有關服務的審標結果。局長陳致平稱,“易研”團隊成員包括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項目總監張榮顯,商議式民調始創者、美國史丹福大學傳播學和政治學教授以及傳播系主任James S. Fishkin,美國史丹福大學商議式民主中心副主任蕭瑩敏博士,葡萄牙里斯本大學學院社會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及科技與社會專業教授Gustavo Cardoso,以及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講座教授兼院長趙心樹教授出席。 澳門會展經濟報: 政府重視公眾聲音 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民調工作即將展開【本報訊】為收集社會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修訂工作現在已進入第二階段,即民意調查階段,該工作判給「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提供相關服務。調研負責人表示,對法案的修改不會預設立場,更不會留人予有偏袒、有引導性的印象。而政府將會參考第二階段的民意結果及結合第一環節的文獻研究報告,草擬修法文本。對此政府表示,修法沒有徹底急切性,預計至少在2至3年時間完成。 公眾和傳媒業界2千個隨機樣本 今次調查對象廣泛全面,包括公眾和傳媒業界等2千個隨機樣本。調查方法會運用商議式民調和傳統大眾民調兩種方式結合,採用網絡民意挖掘,彌補DP沒有涉及的民意來源,進一步提高調查結果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為收集傳媒業界的意見,今次民調會邀請傳媒從業人員進行專業組別的DP。 澳門日報: 商議式民調法具優點負責民調及研究項目團隊介紹 有關計劃 商議式民調法具優點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將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服務判給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認為有關公司建議引入的調查方法——商議式民意調查法(Deliberative Polling,簡稱DP),能讓公衆在得到充分資訊情況下參與民調,其優點是可以有利於公衆和希望達至的效果。
華僑報: 修訂《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民調工作 引入商議式民意調查法進行【特訊】新聞局消息:為收集社會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意見,集思廣益,新聞局早前完成了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的公開招標程序。由服務判給單位-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及其來自美國、葡萄牙及香港的專家學者組成的工作團隊首次在澳門引入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成功實踐的商議式民意調查法,開展廣泛、客觀和科學化的民調和分析工作。 新聞局昨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有關服務的審標結果。局長陳致平,「易研」團隊成員包括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項目總監張榮顯,商議式民調始創者、美國史丹福大學傳播學和政治學教授以及傳播系主任James S. Fishkin,美國史丹福大學商議式民主中心副主任蕭瑩敏博士,葡萄牙里斯本大學學院社會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及科技與社會專業教授Gustavo Cardoso,以及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講座教授兼院長趙心樹教授出席。 新華澳報: 專家將民調出版廣播法修訂【本報訊】政府將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服務判給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費用為350多萬元,為期1年。 新聞局長陳致平稱,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石,兩法修訂當局必須力求在每個階段、每個步驟中都做得更細緻。他表示,媒體補貼是許多國家的做法,目的是為了保障本地傳媒在外來競爭中生存,令社會聲音多元化。 易研獲判兩法修訂民調 陳致平表示,為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新聞局今年3月至5月公開招標作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目的是透過廣泛、客觀、科學的調查,全面收集傳媒、民眾對修訂兩法的意見,作為草擬法律文本的參考。 市民日報: 陳致平:政府對修法無既定立場
【本報訊】因應社會發展,政府將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強調,政府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沒有既定立場,在進行民意調查及修法過程中均持開放態度,歡迎社會就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以及進一步保障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發表意見。 陳致平稱,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不是一般的議題,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石,涉及社會每一個人,因此,當局必須力求在每個階段、每個步驟中都做得更細緻,希望在草擬兩法修訂的法律文本之前,廣納民意,避免在草擬時予人偏頗及具有引導性之感;而採用商議式民調正好可以讓當局廣泛、客觀和科學地收集民意。 正報: 出版廣播法民調沒預設立場 局長:力求細緻不給人偏頗引導印象
【本報訊】關乎本澳新聞和言論自由的《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修訂工作,現正進入民意調查階段,被問及會否探討如何進一步保障新聞自由,調研負責人表示,對於要修改或不修改甚麼,研究團隊沒有預設的立場,但相信在過程中,民眾和專業界別會提供相關意見。新聞局局長指出,各修法環節的工序力求細緻,「不想在進行的過程裡,給人一個印象:我們有偏頗,有引導性。」 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調研工作進入第二環節──民意調查及分析服務,由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提供相關服務。政府將參考這份民調結果及早前第一環節的文獻研究報告,草擬修法文本。政府重申,修法沒有急切性,但是,預計至少在兩至三年內可以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