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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華僑報: 修訂《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民調工作 引入商議式民意調查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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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訊】新聞局消息:為收集社會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意見,集思廣益,新聞局早前完成了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的公開招標程序。由服務判給單位-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及其來自美國、葡萄牙及香港的專家學者組成的工作團隊首次在澳門引入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成功實踐的商議式民意調查法,開展廣泛、客觀和科學化的民調和分析工作。

新聞局昨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有關服務的審標結果。局長陳致平,「易研」團隊成員包括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項目總監張榮顯,商議式民調始創者、美國史丹福大學傳播學和政治學教授以及傳播系主任James S. Fishkin,美國史丹福大學商議式民主中心副主任蕭瑩敏博士,葡萄牙里斯本大學學院社會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及科技與社會專業教授Gustavo Cardoso,以及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講座教授兼院長趙心樹教授出席。

會上,陳致平表示,新聞局於今年三月至五月進行了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的公開招標,目的是透過一個廣泛、客觀和科學化的民意收集和諮詢工作,以及開展相關之研究,務求能全面反映傳媒、社會大眾對修訂兩法的意見,且作為下一階段草擬法律文本的參考。

他指出,今次招標分別收到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和澳門大學兩份標書。根據《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的規定,甄選委員會舉行了多次會議,對投標人所建議的工作計劃中的調查對象、民調方式、研究資料基礎、團隊成員的相關學術水平、工作經驗和國際經驗,以及服務的價格等因素,進行了綜合分析並考慮組成投標書的各項要件,認為前者建議引入的國際先進調查方法-商議式民意調查法(Deliberative Polling,簡稱DP),能讓公眾在得到充分資訊的情況下參與民調。其優點有利於公眾加深對議題的理解和認識,促進社會溝通,符合服務的要求和希望達致的效果。

經甄選委員會評審後,新聞局已向行政長官提交建議且獲同意,將服務判予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服務為期一年,由今年九月開始,金額為澳門幣三百五十四萬五千元。服務期間,易研將進行文獻分析、構建專有網站、針對公眾及傳媒開展商議式民調等工作,並定期向新聞局提供進度報告,至明年八月底前提交研究結果報告。

另外,「易研」團隊成員在會上亦先後介紹了工作計劃和團隊資料、DP方法等內容。目前,DP已在全球多個國家實施,在亞洲地區亦先後於中國內地、台灣及日本等地進行,是一項具備相當可操作性的調查方法。它是在大眾民調基礎上建立起深入審議機制,過程中會向參與者提供充足的議題資料,讓參與者對議題有充分了解的前提下,進行探討。此舉可讓公眾在充分知情且深入的思辯後,才對特定議題發表看法。

今次調查對象廣泛全面,包括公眾和傳媒業界。調查方法會運用商議式民調和傳統大眾民調兩種方式結合,並採用網絡民意挖掘,彌補DP沒有涉及的民意來源,進一步提高調查結果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為收集傳媒業界的意見,今次民調會邀請傳媒從業人員進行專業組別的DP。

陳致平補充,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石,是涉及社會上每一個人,因此,當局必須力求在每個階段、每個步驟中都做得更細緻,希望在草擬兩法修訂的法律文本之前,已廣納民意,避免在草擬時出現偏頗;而採用商議式民調正好可以讓當局廣泛、客觀和科學化地收集民意。

為提高整個研究過程的透明度,在民調開展期間,「易研」團隊除定期向新聞局提交進度報告,還通過建立DP專屬網站,讓公眾了解相關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進展等情況,一方面有利整個服務的順暢實施,另一方面則有利於新聞局監督服務的進行。

「易研」團隊包括美國、葡萄牙、香港和澳門四地民調和學術機構的專家,國際和本地視野兼備,在民意調查方面具有豐富的研究和實踐經驗,過往曾主持和參與了全球各地眾多的大型國際民調項目。

另外,在昨日介紹會上,有外文傳媒關注到政府向傳媒津貼的問題。

陳致平回應稱,歐洲向傳媒津貼十分普遍,未見妨礙新聞自由,本澳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已有向傳媒津貼,回歸後延續。但大家可以見到,本澳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沒有被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