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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澳門日報: 商議式民調法具優點

原文連結

負責民調及研究項目團隊介紹 有關計劃

商議式民調法具優點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將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服務判給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認為有關公司建議引入的調查方法——商議式民意調查法(Deliberative Polling,簡稱DP),能讓公衆在得到充分資訊情況下參與民調,其優點是可以有利於公衆和希望達至的效果。

 

所謂商議式民調(DP),是美國學者Fishking從雅典人利用抽籤來選舉法官及立法者的方式中得到靈感,建立的一種民意調查方式,強調能結合民主發展進程中兩個最重要的概念——平等與審慎思辯式的商議。其“平等”意在讓每個公民都有平等機會被選取,形成一個參與討論的社會縮影。“審慎思辯式的商議”則指在民衆通過了解議題相關資料,並進行充分思考和辯論後形成的。

 

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指出,審慎思辯式民調通過向民衆提供特定社會議題的背景資料,深化民衆的認知,繼而提供討論平台,使民衆在充分理解有關議題的前提下,作全面及深度的討論。討論後形成的民意去向,避免民衆在無知或無意識狀態下形成的“不負責任”主流意見,從而減少常規大衆民調可能為決策者帶來的誤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