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2012澳廣視:新華澳報指修法不能削新聞自由(澳門電台消息)新聞局拜訪新華澳報,收集和交流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意見。新華澳報社長林昶認為修法必須慎重,修法不能削弱對新聞自由的保障,更要按照《基本法》的精神及適用於本澳的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內容,強化保障新聞自由;他認為,需要成立一個由民間主導的業界自律組織以及制定通則,而不應每每透過刑法處理有關個案,林昶稱,出版委員會成員不應單由業界代表組成,以免外界覺得「自己人查自己人」,影響公信力。(陳美婷 陳思賢) |
一月 2012澳廣視:新華澳報指修法不能削新聞自由(澳門電台消息)新聞局拜訪新華澳報,收集和交流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意見。新華澳報社長林昶認為修法必須慎重,修法不能削弱對新聞自由的保障,更要按照《基本法》的精神及適用於本澳的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內容,強化保障新聞自由;他認為,需要成立一個由民間主導的業界自律組織以及制定通則,而不應每每透過刑法處理有關個案,林昶稱,出版委員會成員不應單由業界代表組成,以免外界覺得「自己人查自己人」,影響公信力。(陳美婷 陳思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