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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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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澳報: 專家將民調出版廣播法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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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政府將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服務判給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費用為350多萬元,為期1年。

新聞局長陳致平稱,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石,兩法修訂當局必須力求在每個階段、每個步驟中都做得更細緻。他表示,媒體補貼是許多國家的做法,目的是為了保障本地傳媒在外來競爭中生存,令社會聲音多元化。

易研獲判兩法修訂民調

陳致平表示,為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新聞局今年3月至5月公開招標作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目的是透過廣泛、客觀、科學的調查,全面收集傳媒、民眾對修訂兩法的意見,作為草擬法律文本的參考。

市民日報: 陳致平:政府對修法無既定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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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因應社會發展,政府將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強調,政府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沒有既定立場,在進行民意調查及修法過程中均持開放態度,歡迎社會就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以及進一步保障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發表意見。

  陳致平稱,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不是一般的議題,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石,涉及社會每一個人,因此,當局必須力求在每個階段、每個步驟中都做得更細緻,希望在草擬兩法修訂的法律文本之前,廣納民意,避免在草擬時予人偏頗及具有引導性之感;而採用商議式民調正好可以讓當局廣泛、客觀和科學地收集民意。

正報: 出版廣播法民調沒預設立場 局長:力求細緻不給人偏頗引導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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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關乎本澳新聞和言論自由的《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修訂工作,現正進入民意調查階段,被問及會否探討如何進一步保障新聞自由,調研負責人表示,對於要修改或不修改甚麼,研究團隊沒有預設的立場,但相信在過程中,民眾和專業界別會提供相關意見。新聞局局長指出,各修法環節的工序力求細緻,「不想在進行的過程裡,給人一個印象:我們有偏頗,有引導性。」

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調研工作進入第二環節──民意調查及分析服務,由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提供相關服務。政府將參考這份民調結果及早前第一環節的文獻研究報告,草擬修法文本。政府重申,修法沒有急切性,但是,預計至少在兩至三年內可以完成。

濠江日報: 新聞局修法民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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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修法民調

費用逾三百五十萬

【特訊】特區政府新聞局於昨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該局以354.5萬澳門元判給予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自今年9月起一年內完成“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之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服務”。承批公司負責人張榮顯及其研究團隊成員在會上介紹其工作計劃。本澳多個媒體均派出代表出席活動瞭解相關情況。

據瞭解,項目組成員包括史丹福大學傳播學和政治學教授以及傳播系主任JamesFishkin教授(為商議民主中心始創人)、美國史丹福大學商議民主中心副主任

澳門會展經濟報: 政府重視公眾聲音 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民調工作即將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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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為收集社會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意見,集思廣益,新聞局早前完成了其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的公開招標程序。判給「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集美國、葡萄牙、香港等專家成團體,並首次在本澳引入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成功實踐的商議式民意調查法(Deliberative Polling,下簡稱DP),開展廣泛、客觀和科學化的民調和分析工作。

捷點資訊: 當局將展開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民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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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捷點] 為收集社會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意見,新聞局早前完成了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的公開招標程序。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及其來自美國、葡萄牙及香港的專家學者組成的工作團隊即將開展民調和分析工作。

澳廣視: 易研獲修訂出版廣播法民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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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電台消息)特區政府將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服務,判給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費用為350多萬元,為期1年。由本月起,易研公司將展開文獻分析、構建專有網站以及收集公眾及傳媒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意見,至明年8月底前提交研究結果報告。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稱,收到易研公司和澳門大學兩份標書,經甄選委員會方析,一致決議相關的民調研究服務判給易研公司。甄選委員會認為對方建議引入國際先進的商議式民意調查法,能讓公眾在得到充分資訊下參與民調。 易研公司總監張榮顯表示,將透過客觀和科學方法公開收集意見,務求諮詢結果公平和公正。(黃偉昌 黃偉鴻)

市民日報: 易研收集修改出版法廣播法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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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因應社會發展,政府將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強調,政府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沒有既定立場,在進行民意調查及修法過程中均持開放態度,歡迎社會就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以及進一步保障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發表意見。

  陳致平稱,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不是一般的議題,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石,涉及社會每一個人,因此,當局必須力求在每個階段、每個步驟中都做得更細緻,希望在草擬兩法修訂的法律文本之前,廣納民意,避免在草擬時予人偏頗及具有引導性之感;而採用商議式民調正好可以讓當局廣泛、客觀和科學地收集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