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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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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閱文章

澳門商報:修法商議民調難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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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古遠報道  受新聞局委托易研方案上周日(4日)舉辦“商議日”,就是否修改《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進行商議式民調。據悉,這在港澳地區尚屬首次。

業界恐損新聞自由

濠江日報:誰在說謊

澳廣視:當局約見傳媒界冀就修法提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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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電台消息)新聞局已去信約見各傳媒組織和機構,希望聽取業界就修訂《出版法》及《視聽 廣播法》的意見。對於有團體遞信認為新聞局對是否修訂“兩法”存在預設立場,當局在新聞稿中再度重申,對法律訂明設立的出版委員會和廣播委員會存廢無既定 立場,並希望業界自行決定相關專業規範,當局稱“兩法”頒布至今逾20年,政府有責任推動各方討論,探討兩個委員會的存廢問題,解決法律未能全面落實的狀 況;又稱研究團隊在完成商議式民調後,將依慣例公開相關資料供公眾檢驗。(歐陽俊榮 黃彩嬋)

濠江日報:強調尊重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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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訊】近日特區政府新聞局耗資354萬聘請易研進行修改《出版法》以及《視聽廣播法》的商議式民調,傳媒質疑由傳媒工作者抽籤組成的“專業組”的可信程 度,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下午在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接受採訪時指出,政府在修法方面無預設立場,又建議傳媒工作者在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與各傳媒協會展開討論期間 多提意見。

崔世安指,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已表示會到每一個新聞團體再聽意見,特區政府在立法方面沒有既定的立場,這是相當明確的,又建議“最好在過程中大家充份表達意見”。而相關法律執行較長的時間,是否應考慮那些地方該修改、刪除或增加。

崔世安強調,特區政府尊重新聞自由,而他上任後一直很希望可以支持和保障新聞業界人員的工作,支持新聞界進行相關的持續培訓工作。

澳門日報:崔世安強調尊重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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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消息】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出席一公開場合時被傳媒追問有關修訂《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問題時表示,政府對於修訂《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沒有既定立場,將繼續諮詢每個新聞機構及團體,聽取充分意見。強調繼續尊重新聞自由及支持本澳新聞業界的工作。

    崔世安稱,兩法生效及執行已多時,當局將繼續諮詢每個新聞機構和團體,探討是否需要刪除或增加部分條文,希望在諮詢過程中,傳媒能充分表達意見。但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