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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濠江日報:誰在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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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民調商議日活動昨日在教業中學進行,由於由29名傳媒工作者組成的專業組中13名人士來自公營廣電機構,被傳媒質疑隨機抽 籤具有偏向性;易研如何得到29名媒體聯絡方式亦成傳媒連番追問話題。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與承批項目的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總監張榮顯昨日中午在回答上 述兩個問題期間,答案不盡相同,誰是誰非,誰在說謊,請讀者自行判斷。 對於傳媒問及為何由29人組成專業組中有13名人士來自公營的廣電機構,陳致平馬上回應指“澳廣視代表比例高是由於今次不單止傾《出版法》,仲有《視聽廣 播法》,所以電台電視有一定比例。”而張榮顯在中午接受採訪時指出,主辦單位一直希望拿出一個完整的“業界抽樣框”,用了好多不同方法:首先向業界徵詢, 希望提供完整名單(指採編人員名單),其後只有幾個媒體交了名單;主辦方認為名單不足,通過渠道收的名單再傳真給業界確認,最後得到部分業界回應。主辦單 位在仍覺抽樣樣本不足夠的情況下,根據學術慣例進行隨機抽樣。 對於易研如何取得這29名傳媒工作者的名單及電話,有記者問張榮顯是否由新聞局交給研究機構,他指“這是研究慣例,研究方和委託方一個合作方式,佢提供的 支援一般較多。”由於將個人資料移送致其他機構或會觸犯《保護個人資料法》,陳致平強調“我們冇交名單,整個方法要問易研,新聞界名單可由各途徑搵到。” 又指“易研不同方式搜集資料,目的是搜集真正新聞工作者,我不會評論”;又強調“最好有證據,澳門法治社會,任何機構不能違法,如有證據證實,可以依法處 理。”但對於記者追問指,早前易研公開表示傳媒名單由各種途徑及新聞局提供,且由隨機抽樣組成的專業組中有非採編的人員(即不用參與採訪活動的傳媒內部工 作人員),這些名單只有向新聞局註冊並無公佈,要求陳致平回應。陳致平指“按照法律容許情況下佢(指易研)黎和我們同事(指新聞局職員)傾,我們不清楚, 但我冇收過。”但又立即指出“我們(指新聞局)冇正式發出任何資料比易研,佢地有否透過聯絡我們同事(指新聞局職員)瞭解相關途徑,我們(指新聞局)依法 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