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Português

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報導

訂閱文章

澳廣視:新聞局聽取葡英傳媒對修法意見

原文鏈接

(澳門電台消息)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與澳門葡英傳媒協會成員會面,聽取修訂《出版法》和《視聽 廣播法》意見。新聞局發出的新聞稿稱,協會主席雅士度稱,協會認為《出版法》無需大幅修改,但有迫切需要設立出版委員會及規範記者,不過反對有政府任何代 表加入。對於《視聽廣播法》,雅士度稱,需要更多時間深入研究,並認為視聽廣播委員會的組成有需要修改。 關於互聯網等新媒體,雅士度認為,本澳業界的認知仍未足夠,應研究及參考網絡媒體較普遍國家的工作。 雅士度又提及希望改善新聞發言人制度。陳致平承認,發言人制度有改善空間,會加強和傳媒聯繫,又感謝協會提出的意見。(何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