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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DPMacau 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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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廣視:新聞局拜訪《澳門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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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電台消息)新聞局拜訪葡文報章《澳門今日》,繼續聽取傳媒對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 播法》意見。《澳門今日》社長左凱士認為,設立委員會可讓傳媒得到更好的保障,但出版委員會成立與否及《新聞工作者通則》如何制定均應由傳媒決定。他強 調,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改動《出版法》的原則和精神,但兩法可作技術層面的完善,配合社會的發展。(葉永貞 黃彩嬋)

澳廣視:當局訪句號報商修訂出版廣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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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電台消息)新聞局負責人與《句號報》代表會面,就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交流 意見。新聞局發出的新聞稿稱,《句號報》社長卡樂儀(Isabel Castro)認為中葡文傳媒可各自設立由業界代表和社會人士組成的出版委員會。新聞局長陳致平回應稱,由於文化的差異,分別設立中葡文兩個出版委員會的 建議值得探討。新聞局將創造機會讓中葡文傳媒聚首討論,理解彼此觀點和論據。(歐陽俊榮 陳思賢)

新華澳報:青動周日舉行論壇探討媒體立法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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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澳門青年動力(青動)將於本月八日(星期日)舉行「媒體立法與澳門社會」論壇,歡迎市民參加。

  「青動」稱,本著「團結澳門青年,關心時事,推動社會公民成長」的宗旨,決定舉辦這次論壇,期望透過新聞從業員與民眾交流,維護新聞自由,促進新聞業和社會健康發展。

  「青動」鼓勵市民,特別是新聞界、相關科系的同學、青年、網民,以及關注澳門言論及新聞自由的朋友踴躍參與。論壇於一月八日(星期日)下午三時至五時假羅約翰神父街30號教區青年牧民中心地下禮堂舉行。

  青動說,人民透過行使言論、藝術創作自由來監督政府,以及透過包括公民記者在內的媒體來了解社會,是民主社會一個重要基礎。

  青動認為,剛過去的一年,澳門的新聞自由受到嚴峻挑戰,政府耗費三百五十萬就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進行商議式民調,新聞從業員指修法是限制新聞自由。

澳廣視:新聞局訪澳廣視聽修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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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電台消息)新聞局到訪澳廣視,收集《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修法意見。澳廣視執行委員會主席梁金泉稱,業內都很關心如何保障新聞自由,但接收新聞訊息的是受眾,當新聞由於過度自由出現誤差時,大眾不知道在那裡投訴,他又認為,諮詢不應局限業界。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認為雙方對保障新聞自由的目標一致,未來會創造條件,供業界和社會討論。 有澳廣視員工贊同設立包括社會人士的出版委員會,保障新聞從業員和監督業內操守。(葉永貞 黃偉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