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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濠江日報:商議式民調 -- 平等選擇體現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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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訊】傳統民意調查只能獲得公眾對議題表層的、未經過深思熟慮的意見。而商議式民調的精髓在於,在繼承傳統民調隨機抽樣的科學理念基礎上,協助民眾得到有關議題的訊息,經過深入瞭解和討論後,測量參與者對議題的反應。

公眾對於重要的公共議題通常缺乏全面瞭解,傳統民意調查只能獲得公眾對議題表層的、未經過深思熟慮的意見。社會科學家稱這樣的公眾是理性地忽略與議題相關的資訊,因對公眾來說,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獲取資訊以形成經過深思熟慮的意見,成本太高。

商 議式民意調查(Deliberative Polling , DP)是一種公眾諮詢方法,透過讓公眾對特定議題的審慎思考、小組商議及大組專家答問的過程,貫徹科學抽樣方法,對被抽中的參與者在商議前後進行民調。執 行方法及流程是由美國史丹福大學James S. Fishkin教授於1988年創立。它引入民主商議這一環節,參與者在獲得平衡全面的資訊基礎上討論議題,從而形成經過深思熟慮的民意。整個諮詢過程採 用公開、透明及科學的方式進行。

商議式民調結合了民主發展進程中兩個最重要的概念:平等與審慎思辯式的商議。平等,意在每個公眾都有平等機會被選取,形成一個參與討論的社會縮影;審慎思辯式的商議,則指社會民意是在公眾通過瞭解議題相關資料,並進行充分思考和辯論後而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