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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澳門日報: 陳致平:修傳媒法促長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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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界赴盧森堡及德國慕尼黑考察團”昨晚啟程

澳新聞界啟程赴歐考察

陳致平:修傳媒法促長足發展

【本報消息】“澳門新聞界赴盧森堡及德國慕尼黑考察團”昨晚啟程,率團的新聞局長陳致平表示,盧森堡傳媒生態與澳門相似,具參考價值,冀業界能獲得啟發;強調新聞自由對社會發展至關重要,當局修訂《出版法》、《廣播法》沒有既定立場,基本目標是促進業界長足發展。

陳致平指出,歐洲傳媒均面對市場相對細小、競爭大等問題,傳媒資助制度非常普遍,歷史久遠。雖各地歷史背景、社會環境、政策背後原因不盡相同,不能照抄,但盧森堡的傳媒環境與澳門相似,有很多值得參考之處,冀澳門傳媒從中獲得啟發。

他強調,新聞自由是澳門的社會共識,對社會發展至關重要。不少國際機構認同澳門的新聞自由度,評價甚至比回歸前高。當局修訂《出版法》、《廣播法》沒有既定立場,主要看傳媒取態,修訂過程可讓業界及社會看清澳門傳媒的未來發展路向及目標。當局修法的基本目標是讓業界長足發展,迎接未來的挑戰。

為推動澳門傳媒業的整體發展,新聞局以盧森堡及德國慕尼黑為考察點,組織澳門新聞界前往考察交流。盧森堡人口與澳門相若,同樣使用多種語言,周邊地區均有較強勢的傳媒;慕尼黑是歐洲最大的出版業中心,德國多家具規模的出版社、新聞企業的總部所在地,也是德國傳媒專業人才培訓基地之一。

考察團將與當地政府、傳媒組織、業界和專業培訓機構交流,了解媒體發展狀況、政府政策、新聞法規及行業運作。考察團團員來自澳門八份中文日報、四份葡文和英文日報、三份中文和葡文周報、兩家電視台,以及新聞工作者協會、記者聯會、傳媒工作者協會、傳媒俱樂部、葡英傳媒協會等五個傳媒專業組織。中聯辦文化教育部部長級助理李正橋應邀擔任考察團特邀顧問,連同新聞局工作人員及隨團採訪人員一行共卅三人。考察團本月廿六至廿八日於盧森堡訪問交流,廿九及三十日考察慕尼黑,十月二日經香港返抵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