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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濠江日報: 新聞局修法民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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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修法民調

費用逾三百五十萬

【特訊】特區政府新聞局於昨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該局以354.5萬澳門元判給予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自今年9月起一年內完成“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之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服務”。承批公司負責人張榮顯及其研究團隊成員在會上介紹其工作計劃。本澳多個媒體均派出代表出席活動瞭解相關情況。

據瞭解,項目組成員包括史丹福大學傳播學和政治學教授以及傳播系主任JamesFishkin教授(為商議民主中心始創人)、美國史丹福大學商議民主中心副主任

蕭瑩敏、葡萄牙里斯本大學學院社會學研究中心科技與社會專業教授GustavoCardoso、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講座教授兼院長趙心樹。

易研公司中標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指出,該局為了收集社會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意見作為下一階段草擬法律文本的參考,有需要進行廣泛、客觀和科學化的民意收集和諮詢工作,以及相關之研究工作,務求能全面反映傳媒、社會大眾對修訂法律的意見,新聞局於今年3月至5月進行了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的公開招標,共收到兩份標書並獲開標委員會接納和確認;分別由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和澳門大學提供。

根據《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的規定,甄選委員會舉行了多次會議,對投標人所建議的工作計劃中的調查對象、民意調查方式、研究資料基礎、團隊成員的相關學術水平、工作經驗和國際經驗,以及服務的價格等因素,進行了綜合分析並考慮組成投標書的各項要件,認為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建議引入的國際先進調查方法商議式民意調查法(DeliberativePolling,簡稱DP),能讓公眾在得到充分資訊的情況下參與民調。其優點可以有利於公眾加深對議題的理解和認識,促進社會溝通,符合本服務的要求和希望達至的效果。

甄選委員會綜合考慮各項因素後,一致決議建議將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之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服務判給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費用為354.5萬澳門元,服務為期一年。由今年9月開始,服務期間易研將進行文獻分析、構建專有網站、針對公眾及傳媒界開展商議式民調等工作,並定期向新聞局提供進度報告,至明年8月底前提交研究結果報告。

抽樣搜集民意

易研團隊指出,商議式民調(DeliberativePalling,DP)透過隨機抽樣的方式選出一定數量的市民,並向被抽中的市民提供全面的資訊,最終讓其瞭解所有相關資訊進行思考和討論後,最終取得他們持有的真正代表其意願的態度和意見,以得到更為切合社會現實的民調結果;易研指由於DP是使市民經過深思熟慮而作出選擇,較民調方式較一般民調更為準確。

易研又指,該團隊在今年9月10日期間會進行文獻分析、案例搜集、內容分析等工作,以形成平衡資料、設計問卷和建置網站;於10月至11月,會進行大眾調查,進行DP的前期組織工作;於12月會進行公眾DP及專業DP;於明年1月至3月會進行分析民調數據,撰寫報告的工作;於明年4月至6月,會進行期末報告撰寫,並於明年7至8月定稿。

為提高整個研究過程的透明度,在民調開展期間,易研團隊除定期向新聞局提交進度報告,還通過建立DP專屬網站,讓公眾了解相關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進展等情況。

新聞局長陳致平在會上強調,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石,是涉及社會上每一個人,因此,當局必須力求在每個階段、每個步驟中都做得更細緻,希望在草擬兩法修訂的法律文本之前,已廣納民意,避免在草擬時出現偏頗;而採用商議式民調正好可以讓當局廣泛、客觀和科學化地收集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