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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負責人會晤葡文報“澳門今日”(Hoje Macau)代表
【本報消息】新聞局訊:新聞局負責人昨日與葡文報章“澳門今日”社長左凱士(Carlos Morais Jose)會面,就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事宜交流意見。
新 聞局長陳致平在會上向左凱士簡介新聞局近日拜訪各傳媒機構及團體,收集他們意見的情況。表示由於兩法頒佈了二十年,部分條文仍未全面落實,作為政府部門有 責任審視法律中不適時的條文,以便修訂或補充。重申政府對兩法修訂沒有既定立場,但原則是與業界有關的委員會成立與否、組成、權限及運作方式,以及新聞工 作者專業認證,應由業界自行決定。特區政府不會派代表參與出版委員及廣播委員會,亦不會制訂“新聞工作者通則”。補充政府樂意按傳媒主動提出的要求提供技 術協助。
左凱士滿意政府對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通則”由業界自行決定的立場,並樂見政府以被動的方式向傳媒提供協助。表示出版委員 會成立與否及“新聞工作者通則”如何制訂,均應由傳媒決定;強調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容改動“出版法”的原則和精神,但兩法可作技術層面完善,配合社會的發展 及新科技。
他表示,葡英傳媒認為修訂兩法不可再拖延,業界必須設立一機構確認記者在本地及國際上的專業地位,保障他們在本地以至在海外採訪的權利。由於機構具有規範性和代表性,若記者與政府或私人機構發生糾紛時,可以保護傳媒或者協助記者解決問題。
左凱士指出,有意見提出可參照比利時設立兩個委員會的做法,認為方案可行值得研究,但強調若葡英傳媒自設出版委員會,該會必須開放讓記者隨時加入。表示設立委員會可更好保障傳媒,相信日後傳媒可看到益處。
陳 致平表示,鑒於現時傳媒對修法持有不同觀點,新聞局一方面創設平台,讓未有機會發表意見的傳媒直接表達意見,例如舉辦交流會;另一方面會創造機會讓中葡文 傳媒聚首討論,理解彼此的立場。指出目前局方仍不斷收集業界意見,以便下一階段草擬諮詢文本,之後再廣泛徵詢業界,並可持續討論及修改文本,直至達成較大 共識。
新聞局副局長何慧卿和新聞廳廳長黃樂宜等一同出席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