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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現代澳門日報:為修兩媒法新聞局續諮詢 傳協促擱置避箝新聞自由


原文鏈接


【本報訊】新聞局昨日到傳媒工作者協會諮詢修改兩個傳媒法的意見,傳協質疑當局將修改兩個傳媒法與業界自我監管兩個不同的機制作綑綁式處理,但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則否認介入業界監管,對於當局是否堅決進行修法的問題,陳致平未有正面回應。另外,會上傳協代表出示一份一九九六年的報章剪輯,內容是記聯反對當局成立出版委員會,而記聯代表中包括現任新聞局局長陳致平,但陳致平則解釋指當年記聯並非徹頭徹尾地反對立法。傳協與新聞局針鋒相對後遞交一份立場書,傳協表明立場要求當局遵守業界自決的原則,擱置修法程序,避免藉修法箝制新聞自由。
在昨日的會面中,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再次強調當局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沒有立場,但政府的原則是所有新聞工作者的認證及自我監管均由業界自決。但在場有記者質疑當局現時已經介入業界自我監管的機制,陳致平作出否認,並認為當局對業界的監管並無作出主導,與會的傳協代表又質疑當局將修改兩個傳媒法與業界自我監管的問題作綑綁式處理,認為當局不應該以法律的形式解決業界的內部問題,傳協亦質疑有關法例中存在不少懲罰性條文,但卻被當局演繹為“保障傳媒”。至於陳致平被問及政府是否堅決進行修法的問題,陳致平表示“若有共識認為不能保障新聞自由……但當然要聽取不同的意見……大家要傾過…….”,對此問題並無正面回應。他亦以充滿“禪味”回答表示“啟動修法程序最後目的並非一定要修法。”
會上傳協代表出示一份一九九六年的報章剪輯,內容是記聯反對澳葡當局成立出版委員會,記聯代表向立法會遞交一份意見書,而當年的代表中包括現任新聞局局長陳致平,但陳致平解釋當年記聯並非徹頭徹尾地反對立法,只是當時認為未具備條件,但傳協代表立即詢問陳致平是否認為現時已經有足夠條件立法,他則作出否認。
傳協與新聞局會面後遞交一份立場書,表明立場要求當局遵守業界自決的原則,擱置修法程序,避免藉修法箝制新聞自由。另外,由於傳協在當局啟動修法以來,一直表明立場反對修法,因此在昨日的會面中,一眾記者到達傳協會址採訪是次“擦出火花”的會面,傳協會址被擠得“水洩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