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Português

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正報:新聞局訪澳門日報 就兩修法交流意見

原文鏈接

【特訊】新聞局負責人昨日拜訪《澳門日報》(見圖),聽取該報對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事宜的意見。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與《澳門日報》總編輯陸波,總經理溫能漢,常務副總編輯黎勝培,副總編輯蔡彩蓮及廖子馨,以及多名編採部人員就兩法修訂坦誠交流。

會上,該報的編採人員積極發表意見,並歸納為兩方面:一是認同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提出的三點共識,有必要檢討兩法內容,但原則是必須維持原有的新聞自由尺度不變;二是在技術層面上如何修訂兩法則須從長計議。

其中,與會者提到,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是相輔相成的,兩法頒佈已逾20年,有部分條文未能與時俱進,新聞自由對社會發展非常重要,如何在保障新聞自由和防止濫用新聞自由之間取得平衡,值得深入探討。

亦有與會者提出,修法時可直接撤銷成立出版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通則》的條文,以及考慮將傳媒補助制度納入在法律中。

陳致平感謝該報編採人員提出的意見,表示新聞局會認真分析和研究;同時會繼續創設條件,讓業界踴躍發表意見和進行討論,以利兩法的持續完善,進一步保障本澳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新聞局副局長何慧卿和新聞廳廳長黃樂宜等一同出席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