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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華僑報:「商議日」僅廿九名傳媒參加致未能分析結果 就是否修法續聽業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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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就是否修改《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而舉辦的商議式民意調查於昨舉行「商議日」,來自市民的「公眾組」有二百七十人出席,而屬「專業組」的傳媒 業界僅有二十九人參加,民調機構宣佈,由於傳媒「專業組」的樣本框細小以致參與情況不理想,「專業組得到結果分析不到」,故未能成為商議式民調內容,只可 作為商議式討論。當局表示,會以各種方式繼續諮詢傳媒業界的意見。

 商議式民調方法是由史丹福大學商議民主中心主任James Fishkin教授創立,他昨日在本澳對傳媒表示,今次在澳門進行商議式民調,於「公眾組」的結果很好。但在傳媒專業人士的「專業組」,則因為樣本不理想 故不能成為商議民調內容,為此,參加者的意見不能代表整個業界意見。不過,他認為「專業組」的討論十分好,嚴肅和有深度,且較諸一般焦點訪談更高質素。

 顧問公司負責人張榮顯表示,之前已是盡努力透過不同方法尋找傳媒業界人士名單,其中亦有得到新聞局提供名單,但經接觸及問卷等程序,最終有二十九人參加。

 被問及今次傳媒參與程度低,是否反映舉辦商議式民意調查,在程序與做法上有錯?陳致平回應指出,參與與否有不同理由,「今次不是公投,我們會確保足夠討論機會給大家發表意見。」

 此外,在二十九個業界人士中,來自公營機構的澳廣視就有十多人參與,佔比例相當高。陳致平解釋稱,澳廣視代表比例高是因為「商議日」不單討論《出版法》,還有《視聽廣播法》,故有電台電視人員的一定比例,看來比較高。他強調,商議式民調方法是經註冊的國際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