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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對於政府修改《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而進行的商議式民調備受爭議,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表示,新聞局希望通過是次民調,創造平台給予公眾討論,過去20年來,從未出現如此激烈的討論,他認為當局至少在這方面帶了頭。他表示民調不是公投,所得結果可供業界參考。
陳致平昨日出席「文化世界,璀璨澳門─中國(澳門)國際攝影論壇」時表示,民調是在嚴謹進行,現時未有充分資料對民調結果作出評論。他稱:新聞局通過是次民調,創造平台給予公眾討論,過去20年來,從未出現如此激烈的討論,他認為當局至少在這方面帶了頭。
他認為:「今次民調引發的討論幾好,有贊成有反對,我們帶頭,雖然大家似乎不太接受,但我覺得沒所謂,如果我們不做,難以得到這樣廣泛的討論,我們正在創造一個條件給各位充分討論,亦沒時間限制。」
他再三強調:民調不是公投,今次商議式民調的結果只作為業界參考的「其中一個」指引,不會因今次民調所得的結果而跟着修法,而且也沒定時間表, 最後是由業界自決。他重申:政府早於2006年底,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停止發放記者證,而在新聞局的改組計劃中,在提交行政會討論的組織法文本內,亦建議刪 除當局發放記者證的職能。此舉清晰表達政府一貫理念。
如需要可辦論壇徵各方意見
他表示:新聞局會繼續約見各業界組織及傳媒機構,如有需要,也可舉辦相關座談或論壇,聽取各方意見。
被問及會否組織一個公開論壇給前線記者討論,他回答稱:「如有需要我們非常樂意,但到時不要說我導向你啦。」如果大家不是在一個了解完整的歷史 背景下作出討論,討論未必有效,現在的工作是首先做一次,有不同意見沒所謂,正是由於這點才需要多點討論,到最後才能了解民意真正所在。
被問及草案是否會跟隨業界意見去寫?他表示一定會,否則立法會也將要求平衡不同意見。被問及如果沒有共識是否會擱置?他回答稱:有沒有共識由新 聞界決定,當局有責任向立法會交代,定時檢討法例,否則會被批評法律滯後。如有懷疑,也可在業界自決的前提下作討論,也歡迎業界在完全公平的情況下自行討 論。這是涉及每一個人的,媒體是公器,新聞媒體是提供內容的一方,公眾即媒介使用者亦十分重要,各方意見都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