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Português

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華僑報:兩法商議式民調明舉行 政府堅定維護新聞自由

原文鏈接

【特訊】新聞局消息:《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意調查將於周日(四日)在新口岸教業中學舉行「商議日」。新聞局希望參與當天討論的市民和傳媒業界積極表達意見,並重申政府堅定維護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使施政獲得有力的公眾監督和輿論監督。

 為收集社會大眾及傳媒業界對《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的意見,新聞局今年年初進行了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的公開招標。獲判給服務的易研方案團隊前(一)日向新聞局通報十二月四日「商議日」的工作進度。

 「商議日」當日將分為公眾組及傳媒專業討論組,預計當天將有約三百位通過隨機抽樣方式被邀請的澳門市民,以及約三十位來自本澳不同傳媒機構的新聞從業人員參加,並有六十多位來自全球各地的學者、專家現場觀察,過程透明公開。

 由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及其來自美國史丹福大學、葡萄牙里斯本大學學院及香港浸會大學的專家學者組成的工作團隊,首次在澳門引入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成功實踐的商議式民意調查法。

 商議式民意調查法強調科學、公開及透明,能讓公眾在得到充分資訊的情況下參與民調,進行理性討論。其優點有利於公眾加深對議題的理解和認識,促進社會溝通,在全球十九個國家地區執行超過七十多場,涉及的議題廣泛。

  自二0一0年三月特區政府施政方針中提出啟動修訂《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程序後,新聞局與本澳的傳媒業界保持定期的溝通會晤,先後五次會見本澳的傳媒 機構及組織代表,介紹工作進度並聽取意見,希望結合業界和社會的廣泛意見,完善相關法律,進一步確保本地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新聞局重申,會繼續透過約晤各傳媒組織及傳媒機構,聽取業界對修訂兩法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