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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澳門會展經濟報:《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的「商議日」今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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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意調查今(4)日舉行「商議日」。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認為,新聞業界的專業規範指引及新聞工作者身份認可,應由業界專業組織自行制定,政府方面樂意提供技術協助。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早上出席「商議日」活動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商議式民意調查是本地諮詢活動的一次寶貴經驗,它是兩法修訂程式的其中一環,是特區政府收集業界和社會意見的途徑之一。除民調工作外,當局會繼續約晤各傳媒機構及業界組織,積極聽取意見,確保在草擬諮詢文本前,有充裕的時間及途徑,讓業界和社會進行討論,共同完善兩法。

他感謝市民及新聞工作者的參與,強調他們在民調過程中所提出的意見和觀點,將成為政府在兩法修訂程式中的一項重要參考。而是次民調提供一個良好機會,讓參與者在有充足資料的前提下,展開理性的討論。調查結束後,負責民調工作的科研團隊會對數據進行分析,稍後會提交詳盡的報告供政府參考,而相關結果將透過媒體向市民公佈。

陳致平重申,政府與業界和社會大眾一樣,是堅定維護新聞自由。儘管外界對修法的意見不一,但這引起了業界和社會對兩法內容的關注,達致政府啟動兩法修訂程式的其中一個目標。

此外,對於業界關心的專業規範問題,陳致平指出,政府早於2006年底,已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停止發放記者證,而在新聞局的改組計劃中,在提交行政會討論的組織法文本內,亦建議刪除當局發放記者證的職能。此舉正清晰地表達政府的一貫理念,就是堅信新聞採訪自由,對新聞業界的專業規範指引及新聞工作者身份認可,應由新聞業界專業組織自行制定,而政府方面樂意提供技術協助。

「商議日」今日假新口岸教業中學舉行,分有公眾組和專業組,共277名被隨機抽樣的市民代表及29名新聞工作者代表參與。其中,由新聞工作者組成的專業組來自本地多個傳媒機構。今日活動過程及整體運作暢順,參與者積極發表意見和觀點,達到商議式民調充分討論交流的目的。

大會專家團成員包括:澳門科技大學學者譚志強博士、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學者趙麗如高級講師、澳門葡英傳媒協會主席雅士度、澳門日報副總編輯曾藝、澳門律師公會秘書長石立炘律師及新聞局局長陳致平。

另外,近60多名來自全球各地的學者、專家、媒體人士作為活動過程的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