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耗資350萬元委託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收集市民就修訂《出版法》與《視聽廣播法》意見而舉行商議式民調工作結束,易研公布相關民調的期末報告。報告發現,在商議式民調過程中,受訪市民最強調新聞言論自由,不希望因為修改兩法而限制新聞自由。同時又認為澳門新聞自由度有待提高,故報告建議政府需至少在維持當前新聞言論自由水平的前提下,制訂或修改現有法律。

  易研在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分別透過電話訪問、問卷調查及商議式民調方式,成功訪問2640名市民,主要就市民對兩法的修改意願、對澳門記者的行為評價、新聞言論自由、記者保護與援助、各地新聞自由評分等內容進行調查。

  對於《出版法》與《視聽廣播法》是否需要修改,報告稱,受訪市民及業界均認為兩法需要修改,多數意見贊成設立「在非現行法律規範下,由業界主導、市民參與」的出版委員會和廣播委員會;而委員會成立及組成的原則能否「保障新聞工作者的權利」,是市民和業界認為兩個委員會的成立與否和組成方式的重要原則;報告又指出:受訪的多數市民及業界認同訂立《新聞工作者通則》的重要性,但如何制訂方面,市民意見有分歧,受訪業界多數傾向由民間記者團體自行制訂。

  關於互聯網,受訪市民認為「互聯網須受法律管制」,但非《出版法》或出版委員會;受訪業界則傾向「互聯網完全自由,不應受到《出版法》或各種性質的出版委員會監管。」

  支持記者設自律機構提高自由度

  在商議式民調過程中,受訪市民最強調新聞言論自由,對官方介入有疑慮,不希望因為修改兩法、成立兩個委員會、規範互聯網以及訂立《新聞工作者通則》而限制新聞自由。市民對8個國家及地區的新聞自由評分方面,以10分為最滿意評分標準,香港得分最高,獲7.68分,其次是美國、台灣和德國,澳門則排行尾二,獲5.91分;報告指出;受訪市民認為,澳門新聞自由度有待提高,由記者成立自律機構,將有助提升記者採訪和報道自由度;報告建議政府需至少在維持當前新聞言論自由水平的前提下,制訂或修改現有法律。

  而對於報告的建議,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回應指出:現階段透過修法和刪除部分條文,首要是解決《出版法》頒布20年仍未全面落實的狀況。至於進一步保障新聞自由和促進業界發展等其他議題,政府一貫歡迎業界繼續探討及提出意見。

  至於社會質疑政府耗資350萬元委託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收集市民就修訂《出版法》與《視聽廣播法》意見而進行商議式民調工作是否合理,陳致平則未有回應,由易研總監張榮顯回答。張榮顯稱,是次民調最大開支是在商議日期間為500人提供全日膳食,以及龐大的中英葡文即時翻譯費用等,按照海外進行同類型民調經驗,海外平均一個商議式民調的費用以百萬美元計。言下之意,張榮顯認為今次修訂兩法的民調已算「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