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昨日表示,政府決定修改《出版法》是以「只刪不增」的原則處理,希望十一月完成草擬諮詢文本的工作,但明確表示,不會在本屆立法會期提案。另外,政府會暫緩《視聽廣播法》的修訂工作。
新聞局昨午舉行發佈會,局長陳致平及相關領導主管,聯同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總監張榮顯,向本澳傳媒組織和傳媒機構代表介紹修訂《出版法》與《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及傳媒意見整理結果。
陳致平在發佈會上表示,「易研」根據服務合約,在八月三十一日向新聞局提交了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該局按程序向上級呈交報告書並獲批閱。
他表示,綜合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與傳媒意見的歸納結果:對於委員會的存廢,業界及市民的意見並不矛盾─業界主流意見不贊成有官方代表的委員會,市民則傾向 在法律框架外由業界成立委員會,並希望有市民的參與。兩者的立場與政府堅持的原則並無抵觸,即業界的自我規管組織應由業界自行決定。
為此政府會 因應新聞界及公眾所表達的意見,決定修改《出版法》,以「只刪不增」的原則處理,刪除較具爭議的「出版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通則》相關條文;並會調整多 項條文的用詞,以配合和適應《回歸法》、《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及《民事訴訟法典》等法律法典,不會考慮新增其他內容。
他又表示,新聞局已初步與法務部門就修訂《出版法》交換了技術意見,並將根據上述「只刪不增」的原則展開技術跟進工作,希望於十一月完成草擬諮詢文本的工作,之後按照第二二四/二0一一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規定進行公開諮詢。
陳致平重申,現階段透過修法和刪除部分條文,首要是解決《出版法》頒佈二十年仍未全面落實的狀況,至於進一步保障新聞自由和促進業界發展等其他議題,政府一貫歡迎業界繼續探討及提出意見。
張榮顯在發佈會上介紹了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的內容,根據調查結果,報告建議需對兩法進行修改,並考慮修改或刪除兩法中有關設立委員會的條文。
除公佈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外,陳致平亦就傳媒意見整理結果方面作出介紹,新聞局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期間,廣泛收集和聽取了業界的意見,業界的主流意見 均認同有需要對兩法進行檢討、修訂;對於委員會與通則的問題,無論贊成設立與否,傳媒均一致認為相關委員會不應有官方代表及帶有官方色彩,應由業界自行討 論與組織;《新聞工作者通則》應由業界自行訂定;對於兩法是否需要考慮納入網上媒體的問題,傳媒意見不一,未達共識。
在有關兩法處理或有關委員會/通則的討論上,陳致平認為,傳媒大部分聚焦於《出版法》、「出版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通則》三個內容,只有少數意見單獨並具體觸及《視聽廣播法》及「廣播委員會」。
此外,他稱,因應電信市場全面開放,電信網絡範疇的法例修訂工作現已啟動,當中對「廣播」及「電信」將作出更清晰的定義及技術規範;考慮《視聽廣播法》涉 及較多對「廣播」的技術規範,有需要配合和適應電信方面的立法工作,故政府會暫緩《視聽廣播法》的修訂工作,優先處理《出版法》的法律修訂。
陳 致平表示,修訂兩法的第一階段工作已完成,藉此感謝過程中發表寶貴意見的市民和新聞從業員,相關意見將成為政府在下一階段制訂修訂文本的重要參考。為讓傳 媒界及社會大眾深入了解各方對兩法修訂的意見,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的全文和附錄,以及新聞局在各場會晤和座談會收集的傳媒界意見的整理結果及商議日短片等 資料,均會上載至新聞局網站,讓公眾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