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新聞局委託調查機構就修訂《出版法》與《視聽廣播法》的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完成,但政府會暫緩《視聽廣播法》的修訂工作,優先處理《出版法》的法律修訂。原因是電信市場全面開放,電信網絡範疇的法例修訂工作已啟動,當局考慮到《視聽廣播法》涉及較多對“廣播”的技術規範,有需要配合和適應電信方面的立法工作。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稱,政府因應業界和公眾表達的意見,決定修訂《出版法》以“只刪不增”的原則處理,刪除較具爭議的“出版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通則”相關條文。新聞局已初步與法務部門就修訂《出版法》交換了技術意見,研究草擬諮詢文本,希望11月左右完成。(黃偉昌 黃偉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