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auCEE: Opinion Polls Project on amendment of Press Law and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will be launched soon (Chinese)
【本報訊】為收集社會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意見,集思廣益,新聞局早前完成了其的 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的公開招標程序。判給「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集美國、葡萄牙、香港等專家成團體,並首次在本澳引入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成功實踐 的商議式民意調查法(Deliberative Polling,下簡稱DP),開展廣泛、客觀和科學化的民調和分析工作。 公眾和傳媒業界2千個隨機樣本今次調查對象廣泛全面,包括公眾和傳媒業界等2千個隨機樣本。調查方法會運用商議式民調和傳統大 眾民調兩種方式結合,採用網絡民意挖掘,彌補DP沒有涉及的民意來源,進一步提高調查結果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為收集傳媒業界的意見,今次民調會邀請傳媒 從業人員進行專業組別的DP。 今(12)日舉行相關之新聞發佈會,公佈有關服務的審標結果。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強調,該目的是想從市民及業界,就如何保證新聞及言論自由發表其意見,並透過廣泛、客觀和科學化的工作,務求能全面反映傳媒、社會大眾對修訂兩法的意見,且作為下一階段草擬法律文本的參考。 兩法案歷經多年 需要檢討現時,本澳《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經過20至21年,隨著時代的發展,到了需要檢討時候。如現時在法律裡存在,但没成立之「出版委員會」、「新聞工作者通則」「視聽廣播委員會」等值得跟進,除了上述些較留意問題外,還需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每人聲音都是重要會上,「易研」團隊成員先後介紹了工作計劃、DP方法等內容。並指出,每人的聲音對民意調查是很重要,正如特區政府要採用DP方法含意,想讓市民知道,政府是在前題没定限制下,真心想公開接納意見。並強調,經過全球的經驗,只要讓市民覺得聲音受到接納,大部分都顧意出聲。 DP調查法有效 多個國家和地區採用目前,DP已在全球多個國家實施,在亞洲地區亦先後於中國內地、台灣及日本等地進行,是一項具備相當可操作性的調查方法。它是在大眾民調基礎上建立起深入審議機制,向參與者提供充足的議題資料,讓其對議題有充分了解的前提下,進行探討。 是次,為提高整個研究過程的透明度,期間團隊除定期向新聞局提交進度報告,還通過建立DP專屬網站,讓公眾瞭解相關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進展等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