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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萬家資訊:澳門出版法擬刪爭議內容

 

澳门出版法拟删争议内容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日期:2012-9-19 23:16 已有3601人浏览 [0人评论我要评论

资讯标签: 出版法 法典 意见 传媒 电信

核心提示:原标题:澳门决定修改《出版法》 《视听广播法》修改暂缓 中新社澳门9月19日电 (记者 龙土有)澳门新闻局局 ...

原标题:澳门决定修改《出版法》 《视听广播法》修改暂缓

中新社澳门9月19日电 (记者 龙土有)澳门新闻局局长陈致平19日表示,新闻局委托调查机构就修订《出版法》与《视听广播法》的商议式民调报告已完成,根据新闻业界主流意见和商议式民调结果,特区政府决定修改《出版法》,并以“只删不增”的原则处理;而《视听广播法》的修订工作会暂缓。

新闻局19日下午举行发布会,局长陈致平及相关领导主管,联同易研方案(澳门)有限公司总监张荣显,向澳门传媒组织和传媒机构代表介绍修订《出版法》与《视听广播法》商议式民调期末报告及传媒意见整理结果。

陈致平表示,特区政府根据新闻业界及公众所表达的意见,决定修改《出版法》,以“只删不增”的原则处理,拟删除较具争议的“出版委员会”及《新闻工作者通则》相关条文;并会调整多项条文的用词,以配合和适应《回归法》、《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及《民事诉讼法典》等法律法典,不会考虑新增其它内容。

他指出,新闻局已初步与法务部门就修订《出版法》交换了技术意见,希望于11月完成草拟咨询文本的工作,之后再进行公开咨询。

但政府会暂缓《视听广播法》的修订工作。原因是电信市场全面开放,电信网络范畴的法例修订工作已启动,当局考虑到《视听广播法》涉及较多对“广播”的技术规范,有需要配合和适应电信方面的立法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