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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Cnyes.com: The first Deliberative Polling by Macau SAR Government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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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議日”4日在澳門教業中學舉行,共有277名被隨機抽樣的市民代表和29名新聞工作者代表參與。民調分公眾組和專業組,其中由新聞工作者組成的 專業組來自本地多個傳媒機構。今日活動采用問卷調查、小組討論、大會提問等形式進行,整體運作暢順,參與者積極發表意見和觀點,達到商議式民調充分討論交 流的目的。

另外,近60多名來自全球各地的學者、專家、媒體人士作為活動過程的觀察員。

澳門特區政府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在出席“商議日”活動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商議式民意調查是本地咨詢活動的一次寶貴經驗,它是兩法修訂程序的其中一環,是特 區政府收集業界和社會意見的途徑之一。除民調工作外,當局會繼續約晤各傳媒機構及業界組織,積極聽取意見,確保在草擬咨詢文本前,有充裕的時間及途徑,讓 業界和社會進行討論,共同完善兩法。

他表示,調查結束后,負責民調工作的科研團隊會對數據進行分析,稍后會提交詳盡的報告供政府參考,而相關結果將通過媒體向市民公布。

陳致平重申,政府與業界和社會大眾一樣,是堅定維護新聞自由。盡管外界對修法的意見不一,但這引起了業界和社會對兩法內容的關注,達致政府啟動兩法修訂程序的其中一個目標。

此外,對於業界關心的專業規範問題,陳致平指出,政府早於2006年底,已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停止發放記者證,而在新聞局的改組計劃中,在提交行政會討論 的組織法文本內,亦建議刪除當局發放記者證的職能。此舉正清晰地表達政府的一貫理念,就是堅信新聞采訪自由,對新聞業界的專業規範指引及新聞工作者身份認 可,應由新聞業界專業組織自行制定,而政府方面樂意提供技術協助。

自2010年3月特區政府施政方針中提出啟動修訂《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程序后,新聞局與本地傳媒業界保持定期的溝通會晤,先后5次會見本地傳媒機構 及組織代表,介紹工作進度并聽取意見,希望結合業界和社會的廣泛意見,完善相關法律,進一步確保本地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為收集社會大眾及傳媒業界對 《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的意見,新聞局今年年初進行了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的公開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