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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Chengpou: The content of law amendement attracts international attention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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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否設立富官方色彩的新聞監管機制和記者註冊制度?政府將要修訂的《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欲引入多項爭議性舉措。國際記者聯會 (亞太區) 中國項目經理胡麗雲對事件表示關注,更形容那些機制和制度是「糖衣毒藥」。國際記記聯會是一個代表全球一百三十一個國家、逾六十萬名新聞工作者的組織,過 去數年均發表中國新聞自由報告。

新聞工作者頭上的一把刀?

胡麗雲指出,很多國家確實設立了新聞監管機構 (如:出版委員會),但需注意的是,這些機構應建立民主、法治的體制之上,才能達致公開、透明、兼聽;否則,它們往往成為變相的政府喉舌,窒礙媒體發展,成為新聞工作者「頭上的一把刀」,損害新聞自由和市民知情權。

按胡麗雲的觀察,見不到澳門傳媒時常出現違反新聞道德的跡象。市民對傳媒的投訴是否近年大幅上升?她認為,政府理應提出相關數據,否則,在理據不足的情況下,成立委員會猶如架床疊屋,其意圖難免備受質疑。

是次修法的另一爭議是記者註冊制度,胡麗雲指出,內地有類近的制度,如統一發放記者證,結果是那類制度變成「大關卡」,令很多有心從事新聞工作的人被「擯 諸門外」,也有原本獲發記者證的人被取消記者證,原因僅是其報道令政府、商界等不高興而已。其後,若沒有記者證而進行採訪,均被視為不合法。

官方記者證純屬笑話

胡麗雲憂慮,由富官方色彩的機制發放記者證,或會成為國際笑話。澳門曾是葡國管治的地方,外界對澳門的民主、法治有一定期望的,若今時今日落實上述損害新 聞自由的措施,相信會令人覺得「澳門的人、澳門的管治者,他們究竟對這個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真的理解到有多少!」她呼籲,特區政府充份認清每一項舉措的 前因後果,三思而後行,避免自製管治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