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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1

修改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民意研究項目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Project on
Amendement of the Press Law and the Audio-visual Broadcasting Act

Hou Kong Daily: Polling of law amendment of Information Bureau (Chinese)

Source

新聞局修法民調

費用逾三百五十萬



【特訊】特區政府新聞局於昨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該局以354.5萬澳門元判給予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自今年9月起一年內完成“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之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服務”。承批公司負責人張榮顯及其研究團隊成員在會上介紹其工作計劃。本澳多個媒體均派出代表出席活動瞭解相關情況。

據瞭解,項目組成員包括史丹福大學傳播學和政治學教授以及傳播系主任JamesFishkin教授(為商議民主中心始創人)、美國史丹福大學商議民主中心副主任

蕭瑩敏、葡萄牙里斯本大學學院社會學研究中心科技與社會專業教授GustavoCardoso、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講座教授兼院長趙心樹。



易研公司中標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指出,該局為了收集社會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意見作為下一階段草擬法律文本的參考,有需要進行廣泛、客觀和科學化的民意收集和諮詢工作,以及相關之研究工作,務求能全面反映傳媒、社會大眾對修訂法律的意見,新聞局於今年3月至5月進行了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的公開招標,共收到兩份標書並獲開標委員會接納和確認;分別由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和澳門大學提供。

根據《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的規定,甄選委員會舉行了多次會議,對投標人所建議的工作計劃中的調查對象、民意調查方式、研究資料基礎、團隊成員的相關學術水平、工作經驗和國際經驗,以及服務的價格等因素,進行了綜合分析並考慮組成投標書的各項要件,認為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建議引入的國際先進調查方法商議式民意調查法(DeliberativePolling,簡稱DP),能讓公眾在得到充分資訊的情況下參與民調。其優點可以有利於公眾加深對議題的理解和認識,促進社會溝通,符合本服務的要求和希望達至的效果。